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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专业设置】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2/12/02 发布人:周波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要进一步规范五年一贯制、3+2制人才培养专业的备案工作,不得将高职学校停办专业或严控规模的专业列为贯通培养专业。2023年,高职(专科)原则上暂不新增小学教育类专业点,暂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从严控制中医类专业点审批。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设置专业点总数不超过40个(不含2年制、5年制)。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做好专业调整工作,学校原则上增一撤一,确保到2025年完成省政府要求。

二、已设专业及新设专业

(一)已设专业

2023年拟招生的非国控专业,教务处于12月9日前,通过“平台”向省教育厅备案。2023年拟招生的已设国控专业,参照非国控专业设置程序及时间节点通过平台备案。高职院校连续3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60%的专业点暂停招生。

(二)新增非国控专业

新增非国控专业,必须经过调研,由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进行论证,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条件等。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于12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梁凤迎。拟新设口腔医学等相关医药卫生类专业,须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要求,取得省卫生健委出具同意该专业申报的文件,于12月1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及纸质材料(单独成册,一式三份,等学校审核后提前)报送至教务处梁凤迎。

(三)新增国控专业

2023年拟增设的国控专业,于12月9日前,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论证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行政许可事项“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栏目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后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同申报。各校须将平台填报完成后导出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及纸质版(编制成册,一式三份,等学校审核后提前)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梁凤迎。

附件:1.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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