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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申报

【评奖通知】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6 发布人:周波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评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一)参评成果的年限

2019-2020年度艺术类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艺术作品。

(二)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创作的艺术作品,门类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等,可以申报评奖。

(三)成果申报有关限定

1.申报参评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在省级以上专业艺术活动中公演;电影作品须在电影院线公映,或在央视电影频道播放;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在省级宣传文化部门、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展览中入展并获最高奖,或入展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展览,或被国家级文化机构收藏;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电台播出。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可由合作者另行申报1项。不按要求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者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和一个成果所属评审类别,如多途径、多类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4.申报参评作品主创人员

1)造型艺术类:含绘画、书法、雕塑、摄影4个专业门类的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创作者本人或主要合作者。

2)舞台艺术类:含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5个艺术门类的作品。①戏剧等大型舞台剧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主演等;②音乐等单项舞台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作曲、作词、演唱、主奏等;③舞蹈、曲艺、杂技等单项舞台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主演等。

3)影视艺术类:含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4个艺术专业门类的作品。①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摄像、主演等;②广播剧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播音、编辑等。

主创人员的确定及顺序排列,以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证书(节目单)署名为准。

5.本省同外省合作的作品,主创人员应以本省人员为主体。

6.署名为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如要变更申报人,须提供经署名单位和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成果主要作者以集体名义申报。

7.已调离本省或已去世的创作者,其成果符合评奖范围和条件,经单位出具证明后,可以按规定申报,其中去世者的作品,可由创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评奖不得申报:

1.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成果;

3.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单位和干部的艺术作品;

4.已申报2019-2020年度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文学类或出版类)的作品及成果人。

二、申报办法

(一)受理申报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责任制要求,负责对申报成果意识形态、学术规范审查,并提交审查证明材料。

(二)各申报人仔细阅读《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表》(附件2)、《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 个人奖申报表》(附件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类别汇总表》(附件6)。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申报材料包括:

1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表》、《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 个人奖申报表》(统一使用A3纸齐中缝装订)纸质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情况一览表》、《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情况一览表》、《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类别汇总表》纸质件一份及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参评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报送演出光盘(或用U盘存储)1份,以及首演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参评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报送光盘(或用U盘存储)1份,以及刊载首映、首播的广播电视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参评的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提供原作,以及首次展出证书或获奖证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绘画、书法、雕塑作品先报送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由相关单位组织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结果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及个人;复评时由受理单位统一报送,须报送原作参加(大型雕塑、壁画等不可移动作品或作品被有关部门收藏无法借出的,需报送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光盘、雕塑小样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

4意识形态、学术规范审查说明。

5报送参评作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人事处审核加盖公章,原件由评奖办审核后退回。

6)电子材料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教务处黄雄老师4月15日截止)。

7)纸质材料交教务处410室如受疫情影响,时间可延后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实施细则》

2.《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表》

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表》

4.《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5.《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6.《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类别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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