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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材评奖】关于申报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02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使用的职业教育及学历教育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形式。原则上应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参评教材需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教材政策及管理规范。继续教育教材应为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且在教材封面等位置有“用于继续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显著标识或说明。

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境外教材(含翻译教材),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及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省优秀教材奖且未改版的教材,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教材原则上须经过 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同版次的同一种教材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改版后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参评应具有新的书号,且新版教材需经过1年及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应用效果良好。具体详见国教材〔2025〕2号文件。

三、申报教材要求

(一)教材按册或套申报均可。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视为1套;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视为1套。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书号的丛书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二)同一第一主编(作者)只能推荐1册(套)。

(三)同一主编、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申报。

四、评审方式及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可自由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一本(套)教材参加省级评选推荐。

(二)省厅分配账号,通过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jiaocai.moe.edu.cn/jcjl/)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申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10日前将评审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给教务处。联系人:黄雄,联系电话:6656113。

附件:1.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2. 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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