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组织申报2023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专项
优先支持围绕高校的科技成果,联合企业申报,继续开展成果的工程化研发(中试、熟化等),将该成果形成相关产品或技术、工艺、方法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紧密相关的战略性、原创性、前瞻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辐射区建设相关发展领域的原创性科学技术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项目申报除符合《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外,同时项目主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推荐方式
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学校可推荐1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人员登录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2、学校审核推荐后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送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山南政务中心服务大厅2楼),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项目清单。
3、申报书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黄雄 电话:6656113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