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专家申报】关于建立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24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专家示范引领和指导辐射作用,更好服务淮南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淮南市教体局下发《关于建立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库的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

(一)为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指导,参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政策的制定。

(二)为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评审指导,参与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参与中职教育课题研究、重大项目的方案论证、指导以及评审工作,参与中职教育教学成果奖、三优评选、班主任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指导、评审及成果鉴定工作,参与中职学校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指导与裁判工作。

(三)为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供咨询指导,参与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咨询论证以及评审工作,参与中职学校课程及教材建设的规划论证、编写指导和审定工作,对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行指导,为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检查、视导与评估工作。

二、专家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熟悉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诊断与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等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文字功底扎实。

(三)入选的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长期从事职业教育管理的行政人员;2.职业院校校级领导;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3.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4.指导学生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5.行业企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等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四)本人自愿,推荐单位支持,能按要求承担所委托的工作,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以下。

三、专家库建立与管理

专家库由淮南市职教教研室牵头建立,并负责日常管理。

(一)实行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任专家聘期3-5年,市职教教研室根据工作实际以及专家工作情况,及时对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增补。

(二)实行回避制度。专家参与各项活动,由市职教教研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实行回避原则。本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主持或参与评审项目的,评审专家应自觉履行回避制度。

(三)实行专家库人员退出机制。入库专家要严守工作秘密,凡专家库人员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有其他与决策咨询专家条件不相称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聘期内有不公正行为的,应予以退出。专家本人因个人原因也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四、申报要求

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推荐,市职教教研室审定的流程建立专家库。

(一)高职、中职院校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直接入库。

(二)其他申请入库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经各单位(部门)同意后,填写《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推荐表》(附件1)、《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各单位(部门)在做好本单位(部门)推荐工作的同时,应有义务推荐合作的企业、行业协会中符合遴选条件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入库。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家推荐工作不属于评奖、评优或专家资质认定范畴,不发放聘书。

(二)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11月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的PDF版)以及电子稿(word格式)发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

(三)学校审核通过后推荐报送。

联系人:黄雄; 联系电话:6656613。

附件:1.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推荐表

2.淮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上一条:【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产教融合】关于做好产教融合需求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林场路1号

联系电话:0554-6661102       邮编:232001